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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团队实行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主办律师负责制,具体全过程负责该法律顾问工作,本团队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与跨专业间协作相结合的制度,所有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事务均可获得本团队其他人员的各种资源的有力支持。


  (2)对本团队律师各种资源予以整合,组成一个真正的律师顾问工作团队。对于重大疑难项目,由该工作团队律师集体讨论决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鉴于许多实习生、律师助理、法律服务销售人员均在以“律师”名义承揽或承办业务,以“团队”为幌子不断更换法律事务承办人员,当事人难于或不能与高素质律师直接接触,其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严重下降,并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与迷惑性,甚至给当事人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失;并鉴于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具有亲历性、时限性和人身不可替代性,为了确保法律服务的优质高效,重塑律师信念,重塑“高素质律师”品牌,本团队律师郑重承诺:本团队律师一旦接受委托,将由受托律师亲自直接完成委托人的各项法律业务,并基于对委托人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积极为委托人提供具有建设性及可操作性的个性化解决方案,确保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与委托人共成长。


  (4)本律师团队既可以直接担任贵单位的法律顾问,也可以作为贵单位法律顾问室最值得信赖的专业技术支持和长期的业务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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